电府办〔2018〕79号
各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区府直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促进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国法研函﹝2017﹞5号)等文件要求,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,经区政府同意,编制了《茂名市电白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试行)》予以公布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,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。
二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(依法行政)考核。
附件:茂名市电白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试行)
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12月19日
附件:
茂名市电白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试行)
| 序号 |
决策事项名称 |
组织承办部门 |
备 注 |
| 1 |
制定全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 |
区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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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|
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、用途 |
区文广新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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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 |
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|
区国土资源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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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 |
制定或调整公办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 |
区发展和改革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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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 |
制定或调整城市基本公共交通价格 |
区发展和改革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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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 |
制定或调整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|
区发展和改革局 |
在省、市授权范围内 |
| 7 |
制定或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|
区发展和改革局 |
在省、市授权范围内 |
| 8 |
制定或调整清洁卫生费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|
区发展和改革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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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9 |
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的安排 |
决策承办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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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 |
重大国有资产的处置 |
区国资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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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1 |
编制或修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|
区发展和改革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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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2 |
需报区委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|
决策承办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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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3 |
法律法规规章或区政府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|
决策承办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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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印发